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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12年学院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9-01-02 

标题: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12年学院本科教学

文章内容:



南昌大学教务处

 

 

 

昌大教发[2012]82

 


 

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12年学院本科教学

工作状态评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好院系自我评估工作,调动各学院和广大教师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关于继续试点部分高等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8号)、《关于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学校制定建设规划和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6号),以及《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昌大校发〔20123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南昌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以下简称“学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

二、工作思路

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是日常教学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员参与。要坚持评估工作常态化,将评估与日常教学工作相结合、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将年终教学特色工作汇报与日常教学监控和教学检查相结合。

三、工作方式和程序

学院以日常教学状态数据为基本依据,填报状态数据表,编制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加本科教学特色汇报会。各考核单位和专家依据细则评分,可量化指标按量化标准直接评分,定性指标由专家依据特色汇报、上报材料或实地考察情况评分。领导小组审定、公布评估结果并反馈。

1、各学院采集2012年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编制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报送至“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2、各考核单位核定状态数据,依据评分细则(试行)评分;召开学院教学工作特色汇报(答辩)会,拟定评估结果。

3、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评估结果。

4、评估结果反馈。

四、评估工作安排

1、2012年12月6日,召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布置2012年学院评估工作。

2、2012年12月7日,各学院上报本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12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各学院采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撰写质量报告,各考核单位完成数据审核及评分工作。学院12月20日前完成状态数据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质量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4、2013年1月1日至5日,办公室汇总整理材料。

5、2013年1月12日前,召开学院教学工作特色汇报(答辩)会。

6、2013年1月15日前,在学校办公网发布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家议定评估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设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联络员。要调动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性,共同参与。

2、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应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院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本科教学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质量报告要真实,客观反映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报告要有支撑数据,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在5000-10000之间。

3、学院评估数据及材料中不得有虚假成分,否则将取消评优资格。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

4、学院教学工作特色汇报采用PPT形式,专家现场提问、评分。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见附件1,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见附件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览表见附件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数据表格,并附有关说明。

学院评估是学校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事关广大师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价科,联系电话:83969097,联系人:李飞强。

六、评估奖励

对评估结果优秀学院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南昌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试行)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3、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览表

4、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

 

 

 

南昌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教学评估    通知                              

  送:校内各单位                                    

  报:校领导                                        

南昌大学教务处                    2012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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