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试剂、材料(包括易耗品)管理办法.doc
发布时间:2019-01-18
实验中心试剂、实验材料(含易耗品)的管理办法
1、中心是重要的实验教学和科研基地,一直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2、按照全年度经费指标,根据实际需要及库存情况,每学期结束时制定下学期的试剂耗材的采购计划,由学校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3、采购计划应以相关院系开出工作单为依据,由负责该课程的实验技术人员以中心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提出,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按学校指定方式采购。
4、保管员必须会同采购员,根据发票认真核对好物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物品入库单,物品需验收入库后方能使用。
5、材料的领用,需填写材料领用单,保管员根据清单发放物品、并及时核减物品账目。
6、材料的领用,应本着尽量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可回收再次使用的,应整理后备用。
7、实验室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通风设施、防爆防毒柜(放置危险品)和酸碱柜(放置酸碱),并根据需要张贴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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