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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各学院(部)、老师们、同学们:

临近期末,学校期末课程考核将陆续开考。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发生,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及校外考试管理规定》《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1年修订)》,《南昌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 处理办法(2019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学院方面

1.各教学单位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备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1年修订)》,促进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同学们:考试违纪大部分涉及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违纪学生已受到严肃处理。应告诫学生引以为戒,诚信考试!

2.加强对监考老师的监考培训,组织监考老师学习《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及校外考试管理规定》,特别是其中《南昌大学考场规则》、《南昌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的内容,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

3.学院主要党政领导应深入考试一线,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巡视考场,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老师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约束。

二、考生方面

1.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

2.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4.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5.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将按《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1年修订)》进行处理。

三、监考老师方面

各监考老师除应按《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及校外考试管理规定》中《南昌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外,还应特别做到以下几点:

1.专业课老师应提前3个工作日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公共课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所在教学楼指定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考前应按有关要求严格清场。考前应宣读考场记录表上的考生须知,并在黑板上书写“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通讯设备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单。要经常前后走动,巡查整个考场,及时消除考试违纪苗头,不得看书阅报,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

4.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立即回收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杜绝考生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情况。

5.监考老师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终止其考试,不得敷衍处理。应按违纪事实如实填写好《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纪情况通知单》并保存好证据。

6.如有监考老师违反监考纪律,将按《南昌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 处理办法(2019 年修订)》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wc.ncu.edu.cn/jwtz/3d927d9e895d42189f3f06dbf15140d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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