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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国实函〔2019〕2号)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点击:2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函〔2019〕2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动员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单位结合上周学校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单位自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尚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且必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生事故能及时上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停用的实验室等场所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重点部位要安排值班。

四、在寒假期间仍需工作的实验室,请按《关于非工作时间使用实验室和专业教室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单位将《非工作时间进入实验室学生申请表》在本单位备案,并通过办公网于1月21日前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万亮邮箱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和留宿;寒假期间需施工的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气体钢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存放,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化学废弃物(包括空瓶)严禁摆放在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

六、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楼栋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请各单位本着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1:关于非工作时间使用实验室和专业教室的通知

附件2:非工作时间进入实验室学生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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