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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南昌大学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理工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科技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我校2008年度理工科校基金项目的申报自即日开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次校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1、总体要求

设立校基金的宗旨是为我校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华的启动资金,进一步夯实我校的科研基础力量。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本单位内的申报工作安排,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项目并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项目的把关工作,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2、资助对象

本次校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一般为理工科各学院、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

2)副高以下职称(含副高)且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者;

3)无各类在研纵向和横向经费资助。

4)未曾获得过本科技基金资助。

3、资助范围和强度

本次校基金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资助有创新、有发展和应用前景的项目,并鼓励学科交叉。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资助项目重复。

申请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000元。

4、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者请登录南昌大学校园网“科技在线”,在“下载专区”下载《南昌大学科技项目申请书》,并打印填写一式3份(A4格式,双面打印),交所在单位(学院或独立建制的所、中心)。申报书的填写请参看填写说明。

2) 请申请者到校图书管信息研究室进行科技查新,提交查新报告1份(查新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3)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签署具体意见,并根据本单位的申报情况打印填写《南昌大学科技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下载地址同上)。

4)各单位请在2008年6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登记一览表(盖单位章并附电子版一份)和项目申报书统一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5)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25日。

6)项目申报截至时间:2008年6月25日,超过申报截止时间恕不受理。由于申报项目数量较多,为了保证申报工作有序、无误,科技处不受理个人递交的申请书。

5、评审工作安排

科技处将在2008年7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将及时对评审结果汇总,并及时发布获资助项目通知。

6、资助项目结题

校科技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科技处将集中接受各单位需结题的项目,恕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结题报告,具体结题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资助的项目结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

2)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

联系人: 彭永供   陈克燕   3969145

                                          科技处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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